四川成都市提取公积金条件包括哪些-公积金代办公司
近些年随着成都的川成经济发展,许多外地人来到成都打拼、都市定居,公积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因此也产生了许多的金条件包问题,其中成都市提取公积金条件包括哪些就是川成人们的重点关注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内容,都市欢迎大家阅读,公积希望这些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金条件包
四川成都市提取公积金条件包括哪些
(一)购买、川成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建造、都市翻建、公积大修自住住房的金条件包;(二)离休、退休的川成;(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都市;(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积,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上面的内容就是华律网小编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对成都市提取公积金条件包括哪些做出了详细介绍。如果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华律网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