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有什么样的规定-公积金代办公司
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额度上下限是南宁多少呢?近日,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全市单位和职工各12%,市住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13707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上限各为1645元),积金缴存公积金代办最低月缴存基数不得...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有什么样的有什样规定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规定
南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南宁调整为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市住即统计部门公布的积金缴存南宁市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569元,但是有什样全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保持不变,仍为各12%。规定
值得一提的南宁公积金代办是,和去年设定的市住度南宁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2550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上限各为1506元、积金缴存下限各为1200元的有什样情况不同,今年的规定月缴存额上限略有提高。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13707元,其中,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上限各为1645元,最低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400元。
与此同时,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核定。单位在今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新录用和新调入的职工,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为自录用或调入之月起至今年6月的月平均工资总额。
部分单位可缓缴、降低公积金比例
符合单位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统计部门公布我市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569元),单位当年效益尚未好转的;经依法批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有其他特殊困难等条件之一的缴存单位可以申请降低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期限为一年,期满后应重新申请审批。降低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不得低于各5%。
此外,经批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应按照规定或批准的缴存比例恢复缴存或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而且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须经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讨论同意,并在办理缴存额调整手续前,持相关资料到管理中心服务网点办理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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