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受理时间是什么-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
我国的泰州提房价越来越高,全款买房已经成为了一件奢侈的住房事情,为了缓解人们的公积公积金代办购房压力我国设置了住房保障金制度,在办理完公积金贷款之前需要进行公积金审批,金审间审批完成以后才可以正常贷款,批受那么泰州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受理时间是泰州提什么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住房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公积
一、金审间公积金代办泰州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受理时间是批受什么
春季、秋冬季: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二、泰州提泰州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的住房办理地点
泰州市凤凰东路50号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分中心
三、泰州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的公积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审间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批受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四、泰州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的受理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集中封存期满,并未重新就业的;
9、调出工作所在地,并且调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10、非工作所在地户口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重新考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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